2010年4月30日 星期五

這是我對學校禁止外訂飲料的疑問以及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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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組長說,學校禁止外訂飲料,所以你就是要遵守規定,就算是家長送來也一樣。

有老師說,如果我們學生在學校喝了校外飲料出了什麼事情,學校要負責,所以當然不給訂。

有大人說,喝含糖飲料會讓學生注意力或精神變差,基測或學測在眼前不遠的當下,禁止是理所當然的。

學生當然不可以訂,家長不能送。

諷刺地是,老師訂的時候,以及校長款待校內成績優異的學生之時,上述理由都被無條件捨去

訂了就要記過。

吾之去留操之在汝。

首先是,「如果我們學生訂了飲料出了什麼問題,學校需要負責」乍聽之下合情合理,殊不知,若我們真的喝了中毒或者出現奇怪的毛病等,身為聰明的人類,我們難道不會認杯子上的飲料商名?要查清原因當然是去找出問題的飲料商,家長若要追究又何以跟學校過不去呢?

喝含糖飲料會產生的問題其實我也不了解,就暫定真的會導致精神變差,所以按照這套邏輯,學校內福利社(註一)所販賣的飲料似乎都得不加糖;然,在我喝過的幾種飲料中卻幾乎都是有加糖的,聰明的你隨便找幾所學校福利社內的飲料查看一下就可以知道。既然如此,為何學校得禁止外訂飲料?(我就喝過一種蘋果汁,名字叫做「100%純蘋果汁」,而看到後面標示的成分,卻只有香料以及水、糖,甚至連外面賣的都不如。)

若含糖飲料真的對身體不好,又為何不以勸說方式「建議」(註二)不要喝?難到我們在學校不喝,離開校園後就沒有機會喝到了?(註三)而按照含糖飲料的標準,那以後如果我們訂的飲料都是冷泡茶或無糖茶等,是否就可以開放呢?

簡直沒有道理。

以上是疑問,雖然我心中以有了自己的見解,但我仍歡迎討論或者筆戰,真理是愈辯愈明的。

以下是見解。

說見解也不完全算是自己的見解,幾個月前,我也曾發表一篇類似的文章,廢話很多,其重點在於:「學校禁止外訂飲料,飲料業者犯法哦?」,不過那只單純的算是流水帳,我也沒有思考太多,發文的動機純憑一股怒氣。

而就有網友告訴我一句話,這句話後來也成了我對學校禁止外訂飲料的大致看法,簡直超讚。

--學校這麼做,是在替福利社壟斷外面的飲料市場。

聽起來是種既可怕又偏激的指控,但至少我認為,事實就是如此,在我的疑問之中所表達的觀念,學校不可能沒有想過,而在各種可能前後思考之後,能夠合理化的解釋就是如此。

若用四個字來解釋,這叫做官商勾結

懷疑我說的嗎?但在這個社會我所看到的往往都是黑暗面,當利益所產生動機有了合理化的解釋,就沒有什麼好顧忌的了。(給機,201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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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福利社,這是學校內一種善良的商店機構,通常分成飲食部和文具部,文具部負責學生會用上的各種文具和衣服,飲食部則橫跨早餐、飲料、點心以及各種可以吞下去的食物,唯一的共通點是都不用開發票。

註二:「建議」這兩個字我看的很重,因為喝含糖飲料老實說也不是什麼罪大惡極,其實很多事都是如此,你如不用溝通的方式讓學生徹頭徹尾的了解你的用意,而只是一味的禁止和規定,以及權威和處罰,那麼在你眼線之外學生則會更加猖獗,說穿了,就是改了表面骨子更惡,這根本沒有意義。

註三:承註二所說,違反你的規定只要不被你抓到就好,說穿了這簡單至極,因為違規者並不會認為自己有錯,而自己在立下規則之前也請三思,如果是非得要有的規定除了明言禁止以外,更需要你的溝通以及解釋,相對地,像是髮禁襪禁化妝禁甚至手機禁等根本無關緊要的東西,實在沒有禁止的必要,這樣除了在顯示你的權威以外,我想不出有什麼用處。

※同步發表於:巴哈姆特-空想奇談版(三樓回應)給機不是一隻GAY的雞

2010年4月29日 星期四

弱勢學生「阻」學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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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幽在不久前痛批教育部的〈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根本是無恥(見附件二),打算作為烏鴉邦接下來的行動對象;我剛剛仔細研究了一下這個助學計畫,在這裡作簡單的介紹與分享我初步的意見。

助學計畫概觀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的對象是經濟弱勢學生(家庭年收入不超過七十萬),依條件補助學生在學雜費、生活費、住宿費上的開銷,由教育部與學校分擔其費用(主要應該是學校)。該計畫有四種方案,分別為:助學金、生活學習獎助金、緊急紓困助學金、免費住宿。方案之間沒有排阻效果,學生可以同時申請數樣。

「助學金」依照學生家庭年收入層級,直接補助學雜費開銷(例如年收入三十萬以下的公立學校學生,一年有一萬六千五百元的補助);「生活學習獎助金」則是以學校原有的工讀措施為基礎,優先給符合本計畫的經濟弱勢學生工讀機會,並似乎會有比較高的報酬(工作內容、時數、報酬皆由學校自訂,而計畫也沒明說是否應該給予相對一般生較高的報酬),此方案目的著重在於讓學生能有生活費上的收入;「緊急紓困助學金」是學生發生緊急經濟狀況時可以申請的項目,計畫沒有設定任何條件範圍,而由學校自行規定;「免費住宿」是讓符合本方案的經濟弱勢學生,能免費申請學校的宿舍。

除了「緊急紓困助學金」,剩下三種都還設有成績限制之門檻,只要前一個學期的成績平均未達六十分,就會喪失申請資格。而在「助學金」與「免費宿舍」方案上,教育部也開放學校可以自行決定讓申請者從事服務學習(就是工作),並且依照學習效果作為下個學期申請核准的參考。

一分耕耘、三分收穫?

原本這個助學計畫是沒有讓學校有權限要求學生從事工作的,似乎是因為教育部補助變少、助學需求的學生越來越多所致(見附件三)。而在實務上,雖然教育部是說「得(可以,而非應該)」要求學生工作,但目前我所得知的狀況是沒有一間學校讓學生不用工作就能申請,更有學校甚至以「工作達成」作為核發的條件,只要沒做完就不能領取,實為違反了教育部「作為下一次核發之參考」的規定(見附件四)。

這項弱勢助學計畫,其「要求學生工作」被視為是一種「應有的回饋」,有校方稱「不想讓學生養成不勞而獲的觀念」,而教育部也支持這種說法,學校更直指其工作待遇很高、工作內容輕鬆,似乎暗示學生應該知足(見附件四)。

我沒有很有把握判斷這種「以高薪、輕鬆的工作,作為補助弱勢的手段」是否違反了照顧弱勢的立場或原則,不過在制度上,教育部這種開放性的工作設定(即讓學校自己決定)很可能會產生問題。

在附件四連結文章中,其下方的回應有提供台灣數十所大專院校於此計畫中工作時數的差別,同樣是第一級的助學金(即年收入三十萬以下),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竟然可以高達350小時,而台南科技大學則只有18小時,足足有20倍之多。工作性質上也未擬定範圍,教育部應該要針對不同的勞力程度付出而做相應的時數規範始為合理。這在公平上有很大的疑慮。

理想上,教育部既然認同照顧弱勢學生,並讓弱勢學生在制度上有機會免付出勞力即可受到補助,那就應該至少以此為大原則,挺多鼓勵學生自發性地從事服務回饋學校,而非讓學校擁有不公平、自由度極大的權限來強制學生勞動。

而,以工作成效來作為下一次申請補助核發的基準,實在是有點怪,為什麼一個認同可以免付勞動的制度,會允許付出勞動後把勞動成果視為下一次的補助條件?這種條件不一致的制度真得是合適的嗎?

真正的弱勢在哪裡?

最讓我詬病的應該是關於成績的限制,台灣教育整體來說,越富有的人學業成績越好、越能受到優質便宜的教育,而處於教育底端那些經濟弱勢的人,為何還要要求其學業成績?這是教育部公然否定「窮人又身兼成績不好者」的受教權嗎?教育部把學業成績不好的人排除在弱勢照顧之外,實在令人髮指。

教育上的弱勢,應是教育必須更加努力、投注更多資源的對象,而這個補助計畫讓申請者負擔了工作時數,卻又同時希望他們能在課業向上努力,時間上就已經造成學習的不平等,照顧弱勢反而增加了弱勢的負擔,以成績為上的醜陋教育價值觀顯而易見。

我建議教育部應該徹底廢除成績門檻,並且重新評估弱勢生勞動的實務問題與必要性,既然學校因為教育部補助減少而改採完全勞動,那就是教育部與政府造的孽,不應該由學生承擔後果。(DUST,201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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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附件二/小幽的兩則PLURK(登入才看得到):

附件三/〈弱勢助學金倍增 大學吃不消〉,2008/01/11,聯合報。

附件四/〈學校要求弱勢生 以勞力抵助學金〉,2010/04/04,自由時報。

2010年4月24日 星期六

「從自己做起」是方法,不是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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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同學不要說話,專心聽嘛,數學很難嗎?靜下來很難嗎?給自己一次機會嘛,為什麼要這麼放棄自己呢?大家都一樣,好嗎?來,我把它寫在黑板旁邊,『給』…『自』…『己』…『一』…『次』…『機』…『會』…。大家隨時都可以看到提醒自己。」這是高中數學課老師時常上演的戲碼,變換的台詞很多,不過以「給自己一次機會」為最;然而,他在講什麼?

在校園的宣導旗幟中時常會出現某類標語,以「自」為開頭,後接一字而成詞且具有正面意義,諸如自重、自愛、自省、自律、自覺、自發、自制等,最常見的即是關於反菸毒或飆車,會用自愛與自重來表現,而課業則跟自律比較常作搭配,不過,它們還是會被混著用,或者乾脆指涉反對所有「不良嗜好」而劈哩啪啦地用了推廣者所有想得到的字眼。

這件事是在社會心理學課被老師提醒的;社會上對人的評價很多時後來自於此,即達成某種理想狀態是普遍可以透過人為的單獨之力去實踐、控制與管理,好比保持體重、不沉迷網路遊戲、每週唸書與複習預習、維持良好的運動與飲食習慣以確保健康、不亂花錢或浪費電源等;進而,當有人違反時,會被批評為「不自律」、「不自愛」、「不自重」,全部責任由違反者自己承擔。

站在社會心理學的角度來看,這種「歸責」把實際問題過於簡單化地處理,而忽略了外圍的淺在因素,影響一個人的態度甚至是行為的原因非常多,那通常不來自於一個人能力範圍內可輕易掌握的抉擇(比方說,在兩個蘋果中選一個來吃是可以輕易掌握的抉擇,而在必須深思熟慮的困難IQ測驗題中,要選出正確答案相對麻煩得多。在前者,我們可以輕易指責當他拉肚子的時候,為什麼要選那顆腐爛的蘋果;在後者,我們就很難因為他不夠認真與花精神去想問題而得到錯誤的答案,去批評他自作自受)。

這類「自X」有一種強烈特色,那就是泛道德化的非難趨於嚴苛,這不是說適用上的困難度高,而是指承擔責任加重。當我們說一個人「不努力」,相對於說「不自重」或「不自愛」,後者更加強調的是「基本標準」的達成,換句話說,連基本要求都做不到,是讓人無法忍受的;「自己連自己都不愛、都不尊重,那你還能幹嘛?」是這些詞彙背後的邏輯,而跟通常為「標準以上」的「更努力」或「更認真」是兩回事。

不過,問題不僅如此。那些時常被以「不自X」非難的事務中,也不盡然就真得是不該做的事或壞的事,最明顯的例子就是保守分子的非難。大約一年前,李家同先生受邀至某學校演講,學校學生扮演親善大使列隊迎接,讓李家同感到學生「不受尊重」,學校不應該讓學生迎接外賓,那只會讓學生以為自己永遠只能跟人低聲下氣;這件事後來經學校澄清是學生自願的,因此原本以為是學校要求學生這麼做的李家同,可能會變成對學生評價為「不自重」、「犧牲自己的尊嚴」,問題在於,這是否真得是不尊重自己?實質得進一步商榷。

在教育場合或公共議題場合也時常出現一種對女性的聲音,當女性追求「物化自己」,當模特兒甚至是單純講究打扮,會被批評為「不自愛」或「不自重」,然而對她們來說,那不過只是一種展現自信、表達自我的方式而已;性工作議題上,性工作者也會被指責為「自我墮落」,而欠缺探討那套標準源自哪裡、是不是真得有道理。

輕易歸責固然方便迅速,但面臨的問題是無法對症下藥,也讓更多人承擔不必要的責任犧牲權益、各種巨惡(*1)繼續在人間肆虐而無法獲得肅清;面對複雜的社會問題,我們必須審慎以對,起碼,必須顧及原因的結構性,人的意志影響力不見得都是問題核心。(DUST,2009/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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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間巨惡〉:http://www.wretch.cc/blog/dustcentury/9122937

2010年4月23日 星期五

校園社團的批判與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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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位動漫迷,日本的少年動漫文本中,有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是在描述高中校園故事,而校園故事裡頭,大概有一半是在講社團、或者社團占了很重要的一部分。我知道日本動漫跟現實日本社會有其落差性,例如日本的補習與升學壓力興盛,這幾乎很少在動漫文本中被表現出來。

這類故事將「社團」營造成一種「校園生活」,社團的領導者是學生,他們自行籌劃各種活動與挑戰,並且在課餘時間積極投入其中;社員之間有一種團體歸屬感,並且能在社團中結交重要的朋友,而社團也必須想辦法讓活動更有趣,配合宣傳好吸引新生參與進來,前後輩的帶領關係很濃厚。

台灣的高中職社團在幹嘛?我感覺起來像是在上課,或者充其量是一個休閒娛樂時間,社團活動基本上就是在專屬的「社團課」進行(一週大概兩三節,有時候還隔週上,並且規定三年級生不得參加),透過分配教室與指導老師,由老師領導學生從事相關活動。

每個校園的社團數量不算多,而且學校多半強制參加,因此每個社團的學生數都不少,建立起團體內部的深入互動是不容易的,加上通常並非由學生合作從事社團規劃與執行,在老師的帶領下,社團的意義幾乎面目全非。

不知道是不是國內太過於強調教育掌控,以至於連社團都要由教師作為其運作核心,這也同時瓦解了學生課餘時間從事社團活動的可能性,「社團」究竟在中學教育扮演著什麼奇怪的角色?實在令人摸不著腦袋。

台灣高中教育實務強調的是作為一種大學前置教育,前置的地方在於「考大學」,而不是實際上真有什麼大學所需要的知識技能;這種升學壓力下的校園也許最欠缺的就是學生的抒發空間,讓學生有間社辦、自己規劃想做的事、有一群夥伴、彈性的時間,獨立自主地建構自己的生活,有什麼不好?

教育也不應該把髒手伸進社團裡,試圖對社團從事任何形式的指導,包含社團活動要符合主流價值觀、要有老師上課(純粹的協助到是無所謂)、要成果審核,實在無聊,教育實在太自以為是。(DUST,2010/04/22)

2010年4月21日 星期三

知識串聯技術需要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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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跟大俠去了一趟世貿的「台北3C大展」,展覽規模不大,所以很快就逛完並且繞到展覽場另一邊的「台北國際發明暨技術交易展」參觀;在這個發明展的某個區塊,展出了許許多多打著金、銀、銅牌頭銜的作品與介紹,當中我看見了一樣令我印象深刻的發明|防盜包包|(深刻的原因,單純是旁邊圍了很多人),它的設計概念很簡單,只要有人一拉包包的吊帶,吊帶立刻會斷開,這主要是防範在社會新聞上常見的機車搶匪。如果我沒記錯的話,這件作品應該是金牌。

發明,需要「創意思考」跟「技術」結合,技術面往往不是障礙,「有沒有人有好點子」才是舉足輕重的關鍵;雙十國慶那天,大俠提到了安全帽加裝氧氣罩的構想,認為發明出來可以好好撈一筆專利費,即便我認為氧氣筒肯定很佔空間,但這種無聊的發明構想囈語,偶爾都會在每個人生活中曇花一現並且津津樂道著。「但是,那真的不可能實現嗎?」

一個有好點子的人會選擇把它當作「囈語」可能有幾個原因。首先是,他並不確定那個東西是不是真得有辦法做出來,這是對技術層面的不瞭解;例如,我就曾經覺得,像在上課或睡覺時突然手機來電感覺很煩,雖然我的確可以選擇關機或震動,但若有緊急重要電話接不到或震動太弱沒感覺的話怎麼辦?所以我就想,手機應該要可以設定模式成三種:「一般模式」、「重要會議模式」、「睡眠模式」;一般模式,就是跟我們現在手機功能相同,要震動或開聲音都是自己的自由;重要會議模式跟睡眠模式則都會經過「仲介」,當有人撥打過來時,會直接轉到語音提示而手機尚不會響起,這時候這個語音提示會告訴撥打者,對方正在開會或睡覺,撥打者就能依自己的判斷,選擇是否要「干擾對方」;至於區分成重要會議跟睡眠兩種,是為了讓撥打者能更細緻地掌握對方的狀態來作決定。但是,我不知道這技術上做不做得到。

其二,自己的構想應該跟誰講?他也許不知道這樣一個東西跟哪種產業有關、應該透過什麼管道來生產;比方說,如果我想到了易開罐跟迴紋針概念,我該去找鐵鋁工廠,還是飲料公司?迴紋針是找釘書針產業(我不確定迴紋針是不是晚於釘書針,只是打個比方)?或者,找政府?

其三,就算他知道這個構想屬於哪方面的產業,他也一樣會擔心自己的點子被「盜用」或「浪費時間」;這也許有法律與某些授權程序可以加持,但一般人大概都不會為了把自己的點子訴諸生產實物而去找律師或找相關企業談,畢竟自己的點子會不會被採納還是一個問題。

其實眾人中創意無限,光是「家庭主婦的生活小智慧」都能讓人驚艷;只是礙於沒有良善並且普遍可得知的管道可以抒發,也許政府該動動腦筋了。當我遐想某縣政府正在召集專家好好來個城市人文建設規劃時,我想到的是:「真笨!為什麼不開放縣民們自由提案?並且這個提案應該要寬鬆,不用要求一定得是完整企劃案,而是任何小小的點子或建議都接受,再由你們專家們去整合、思考,找出可以用的部分。」

公共事務其實也有一樣的問題,有多少人的好意見被忽視?在「意見太多」的社會,光是「要讓各種意見浮上檯面被討論」這點,就不是開玩笑地難;一個人的意見要被重視,在這個時代得學會行銷,或起碼得擁有名人或學歷光環,現實既嚴峻又殘酷,卻沒半個人致力於解決這樣的問題來避免浪費。

「知識串聯技術」應該提升,讓各種思想、創意能被充分發掘利用,文明也就能加速成長,創造下一個時代。(DUST,2008/10/19)

教育純知識的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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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在我心裡打滾已久的想法,我把它叫作「純知識學習」,它的意思是,我們若把教育目標設定成X,則我們必須藉由教X來達成它,而非透過教Y或Z;例如,目標是獨立思考,則課程本身必須就是獨立思考,而不會是歷史或公民。(至於為什麼要稱為「純知識」,是因為一個知識若為單純的,則不會被賦與其他額外的任務,例如政治就是在講政治,而不會是在講社會人文或管理;政治固然有些關於社會人文與管理的概念,但那是「政治的社會人文與管理」,而非「社會人文與管理」的全貌。)

這種設計的基本動機有二;其一,這種方式有助於讓學習單純化、直擊核心,因而讓學生有更多機會學好相關的知識能力。一個學生若對數字沒興趣,但卻喜歡邏輯,我們就很難透過訓練數學能力的方式來教導這位學生邏輯,甚至,當他數學能力不好時,我們可能還會誤以為他的邏輯能力不好(如下一段所述)。這是為了「排除不必要的學習障礙」,當我們嚷嚷著學習英文是為了培養國際觀時,卻完全不顧那些靠中文瞭解世界的人,要求他們一定得學英文來走入國際;在許多時後,妥善運用網際網路的華文資訊與博覽群書,會比現階段台灣所期待的英文人才們更具備國際視野(順帶一提,所謂的國際觀,並不是指「瞭解國際時事」這件事,而是指在判斷、解決問題時具有國際視野;例如外國經驗、各國制度比較、國際趨勢發展、全球化效應等等)。

其二,我們要確保學生真正學會某樣知識,那就必須獨立審查那個知識的學習成果;例如,如果我們在意學生有沒有學會文字表達與用字遣詞的邏輯性、完整性,那就必須直接對這些項目做評價,而不是評價學生的國文科目能力;就上面這個例子來說,國文能力其實有著許多項目,裡頭可能包含A、B、C、D、E,若一個學生國文成績60分,並不代表他一定就是A、B、C、D、E全部都有60分的水準,而是會因為考試著重方向(例如配分比重、有沒有考出來)而有差異;當然,若是教育目標只在意學生的「國文能力」,那麼評價國文能力自然沒有問題,但是事實上,不管是學生或老師,都會期待與設定某些目標,而那些目標皆被歸納到國文課程裡。

「純知識學習」並非無前例可循,曾經引起討論的「國中基測加考作文」就是一個很關鍵的例子;台灣的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升高中測驗)自2001年廢除作文考試,而從隔年開始,包含中研院院士與各校教師,都呼籲應該讓作文考試重回考場,理由為「作文程度下降」、「遣詞用字不合時宜」,其中最令他們詬病的是網路新興用語(火星文、注音文等)與速食文化(我想這應該是指涉「求快」?);直至2006年,由杜正勝部長通過加考作文,但該年分數不採計,純屬實驗性質(國中生語文能力之參考),延至隔年正式實施。實施之方式,作文成績獨立計算(不納入國文),共配有12級分,因此基測由原來的滿級分300級分,升至312級分。

以往在學校的課程設計上,作文皆被設為國文科目的內容,而非獨立項目(除了國小的作文課以外,不過我不確定那是不是真的被獨立成一科);若是我們同意,國文成績的高低意味著包含文字撰寫能力的好壞,那其實根本不需要加考作文,顯然這些贊成加考作文的人,都知道國文成績不代表所有國文教學涉及的知識能力成就,它只會基於考試內容而反應出某些特定能力成果而已。換句話說,若沒有考作文,我們是沒辦法藉由國文成績來瞭解學生的作文能力的。

「純知識學習」在考試上也能作些思考;若我們在意學生的公民素養,那麼考「公民知識」顯然不太正確,因為公民素養並非由訊息構成,而是具有三種內容,分別為「訊息:知道某些資訊」、「內化價值:相信並願意實踐那些獲知的訊息」、「能力:實踐的方法與手段」;測驗公民知識,挺多只能獲知學生有沒有記憶訊息,而關於學生本身的價值內化與能力層次,我們無從評價。當然,要完全評價學生的公民素養是件困難的事,不過起碼我們都得認識,像是透過加考公民企圖提升學生道德(內化價值)這種事,根本是莫名其妙的。

其實我們還是可以區隔成「教育目標」與「考試目標」,固然也許我們沒辦法測驗出某些知識能力的學習成果,但我們仍有機會教育這些知識能力來讓學生學習;「純知識學習」的思考在這裡的用處是,我們可以清楚地掌握教學與考試的任務目標,而不會空說大話設定一些不具因果關係的理想;這有助於我們檢驗教育目的、教材與教學內容,直到考試測驗與升學,這段過程中的各種互動關係是否有道理。(DUST,2008/10/13)

2010年4月9日 星期五

「學以致用」與高等教育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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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人力銀行指出,近五年大專院校畢業生有高達七成以上「學非所用」,這真是令人尷尬的教育問題,我們一方面期望教育應該有比職業訓練更崇高的目標,但一方面又希望人人都能在職業上「學以致用」,於「求學為了就業」的價值思維下,教育實務逐漸偏向提供更多的實習、產學合作機會,也有越來越多的學校以「畢業就業率」作為辦學績效的重要指標,即便是筆者所就讀的法律系,也開設相當多的實例與證照課程,高等教育儼然成為了專業的職業訓練所。

不談教育的理想性,「學以致用」是社會大眾對「教育帶來好生活」孤注一擲後的基本期盼,但教育在許多問題環節上並未被釐清,其中問題最大的莫過於學生的選擇,據統計,有近半數的大專院校在學生認為自己「選錯科系」,連科系都不是自己想唸的,學生應該如何有動機為了學以致用而認真學習?

這個問題牽涉到我國的高中職教育體系,尤其是高中,作為一個「大學前置教育」階段,高中並沒有扮演好該有的角色,大多數學生在高中三年裡並不在乎未來想做什麼職業、大學想唸什麼,只有在面臨升學考試選擇志願的前後,學校才會輔導學生的學涯規劃,做興趣測驗或者挺多辦個科系演講,在高中的既有課程裡,對大學科系內容的探索效果也十分有限,更有學校甚至鼓勵學生選校不選系,藉此希望紅榜能貼得好看一點。

高中作為大學前置教育是失格的,帶來的卻是教育部推廣大一不分系,好讓大學分擔高中的責任,讓學生體驗各種學習內容以供選擇;這必然會壓縮到學生四年中對科系的學習成效,比起弱化高中教育中艱澀又無用的教育內容,教育政策寧可選擇弱化大學教育來彌補問題,實為不可思議。

大一不分系是否能解決選錯科系與其帶來的學非所用問題?就目前實施校數甚少筆者尚難判斷;再者,學校為了招生而廣設熱門科系與班級也是學非所用的根本原因,教育私有化導致學校經營經費必須仰賴學生是其重要的關鍵。筆者建議,「改善學生的選擇」與「改善高等教育供給」缺一不可,學非所用的問題才能徹底解決。(DUST,2010/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