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日 星期日

思維腦戰場N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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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則留言:

  1. 『中國文化之所以能維繫五千年而不墜,是它有一個不變的「道統」,有一個超越於「政統」之上的文化「道統」,所以數千年來不論朝代更替或異族統治,中國文化卻仍能永垂不朽,歷久彌新,就是憑藉著這一道統的精神。如果拋棄固有文化,而全盤西化,等於拋棄了維繫國家民族所賴以生存的精神力量,不但文化生命死亡,國家民族無以統一,個人生命也朝夕不保。』

    這是一位國內現役教育學者在教育教科書上對清朝面臨西方文化入侵所作的評論。他認為在教育上不能揚棄中國固有的教育與思想,否則人民的精神會崩潰、文化會死亡、國家會動盪、人的生命會受到威脅。

    我不知道那時候的人是不是真得對中國文化有強烈的依賴感,「尋根」、「了解自己民族的過去」的確對某些人來說是一種精神糧食,它有點像生命意義或價值的基礎,少了它就會讓人生變成無頭蒼蠅。

    但,真有這麼嚴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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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DUST:
    「文化生命死亡」先放在一邊不管,民族國家的統一似乎的確是依靠著人民彼此間共同的一套信仰…或許更精確的說法是一套提供他們向心力的思想(民族主義?)吧?那麼,在缺乏國家蔽護,或著國家的功能無法正常運作的情況下,個人也將更難在強勢國家的支配下保護自己…

    附帶一提俺還沒想到除惹民族國家之外還有其他什麼國家型態.

    而以上都是建立在漢民族沒辦法以中華文化以外的文化作為彼此間的向心力的前提下打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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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Dear 阿崩:

    你覺得支撐你現在有民族意識的東西是那些文化思想嗎?我覺得不是,更深刻的文化根基不在那些老掉牙的歷史或儒家文化本體,而是我們活生生的經驗,像是國家、社會、家庭帶來的經驗累積。

    換句話說,我不需要學習孔孟,我也能在生活中體驗與掌握到我們所處的文化形態、用以支撐自己的國族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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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DUST:
    俺覺得支撐俺現在有民族意識的東西是「這群人有著和俺相近的文化氣息」的感覺,另外俺會以為該教育學者那段文字中的中國文化具有涵化的能力,也就是說不是汝腦中想到死板板的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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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阿崩同志:

    涵化的能力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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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A westerner's view of China

    我在鐵傲看到了這段短片(本來想直接掛視頻,不過試了一下BLOGGER的回應似乎不支援影片的HTML),我有幾個想法:

    1.這位歪果人的觀察是微觀的,實地地去探訪社會所獲得的,不見得會跟整體社會文化反映一致,而且它的情況還會有變因,好比說,他是金髮碧眼的歪果人。他所接觸的那些人,在面對不同族群時表現的態度不見得會相同。

    2.中國對生態的保護,我到覺得這跟「地大」有關,它們的都市利用不需要讓環境破壞殆盡;檢視一個國家對環境保護的態度,比較適切的對象是建設衝突,當森林阻礙了發展,政府採取的手段如何才能看出端倪。

    3.很顯然國際對中國不滿,並不是對其社會風氣的譴責,這位歪果人所體驗的中國風情,與中國政府的所作所為不會有矛盾,歪果人沒看清譴責的問題點。

    4.我對西藏問題沒有意見,不過歪果人提到,同樣是身處在國外、擁有自由媒體的中國人,為何還會支持中國政府?我覺得這個觀察很有趣,我初步的意見是,也許他們就真得有強烈的愛國心與民族性,對外國媒體有絕對的不信任,尤其是其針對中國的評論與新聞更是如此。但我沒把握這是真的,當外國媒體描述中國資訊封閉時,這些中國人有機會查證而顛覆想法,為什麼他們還是如此?

    5.我同意這位歪果人的最後觀點,我相信應該很多人認為中國的一切都跟政府的壞模樣一樣,這必須實際體驗才能釐清,而這些國際媒體與教育,的確對中國社會文化沒有太多描述,造成大重的錯誤認識算是有一份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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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我這邊用的涵化大概是指文化包容文化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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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阿崩:

    那位學者談的是教育放入中國文化的功能,所以你是說,在那個時代,中國文化的教育是具有涵化能力,而現在沒有,是嗎?

    不過,即便中國文化有涵化能力(文化包容文化),不那麼死板板,它也沒有好理由作為每個人理解自身文化的必要途徑啊。我不太懂你談涵化的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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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發在深藍沒人理我,就丟這邊吧:

    大部分認真支持廢死的人都會有兩種基本動機(兩者都有,或者其中一者):

     一、生命可貴,即便死刑犯罪大惡極,我們也不應該讓他死。

     二、誤判與程序問題嚴重,台灣過去十年冤獄賠償就發了四十六億多。


    我相信嚇阻力或寬恕一向都不是核心命題,那只是廢死論者可以掌握的更多籌碼而已。更直接地說,寬恕其實應該是宗教家的訴求,主要的廢死推動者不可能贊同原諒犯罪,他們要的是合適的替代手法,而非縱容犯罪者顛覆法律秩序。

    關於上面的第一種動機,有三個脈絡可以理解:

    1、人犯錯可能會真心悔過,這在刑法上是有意義的,法官的量刑空間會依照當事人在受審判時有無悔意而有不同程度的判決,死刑議題上,它可能直接影響了判死刑還是判無期徒刑的取捨。一個死刑犯在審判時沒有悔意,為什麼在監獄受教化後產生悔意了,卻沒辦法減緩刑責?更直接地說,維持死刑、執行死刑,我們原諒犯人第一時間的悔意,但卻不願意等待更長時間的教化可能性,真得說得通嗎?

    2、生命因為犯了錯而被剝奪,看起來就是否定了這個人的一生,我聽聞過陳進興也是位好爸爸,處以死刑時,這個社會怎麼理解死刑犯的這一面?這個問題可以用英雄故事來顛倒思考,當一個人拯救世界,我們怎麼理解他小時後幹盡的骯髒事?功過相抵?一項一項分開談?(如果是後者,死刑真得是一項一項分開談後的適當手段嗎?)

    3、為什麼我們會有正義感?為什麼我們會有道德觀?那不見得是我們自己造成的,而是我們的生活、環境、遭遇、經驗、家庭、教育等,漫長互相影響、累積堆疊起來的。當然,犯罪者也一樣,我相信大多數人應該很容易想像犯罪者可能經歷了些什麼,如果他出身在富裕建全的家庭(這只是其中一種變因),他很可能就不會走上這條路。我們怎麼理解這件事?社會有相當責任、他自己本身也大概應該也有責任(除非你是位決定論者),死刑犯該死嗎?也許社會對死刑犯的責任就只是把他們改成關到死,即便這個社會對這些社會弱勢者的社會處境完全漠不關心,或者利用他們來成就自己(所謂的競爭)。

    關於第二種動機,我分兩個部分來談:

    1、看到那個四十幾億的數字相信大家應該都會覺得很嚇人,我猜那裡頭應該沒有死刑犯的冤獄賠償,因為死刑犯本來就比較少,而且也好幾年沒執行了。死刑的誤判當然存在,美國前陣子的DNA技術新聞讓大批的死刑犯得到了清白就是一個血淋淋的例子。國內的實例,我目前所知的誤判問題應該只有蘇建和案,他們一而再再而三地被判死刑,前陣子曾被判無罪那次,八成也只是法官倍受社會壓力而做的判決,不過又繼續被原告提訴,幾乎是場打不完的訴訟。有這些非常上訴與執行死刑特別規定(某些情況下要刀下留人)固然讓「存有爭議」的案子受到免於誤判的保護,但如果沒有一群人(廢死盟、提起非常上訴的那位檢察總長)在審查這些案子,蘇建和這三個人大概早就被槍斃了。(刀下留人那個規定,在這次曾勇夫執行死刑就能知道沒什麼用。)

    2、第二個部分也是誤判的一環,包含程序正義跟量刑問題。程序正義看起來不太被大眾所接受,包含死刑耗費大量的訴訟資源、動不動就提釋憲拖延時間,法律規定可以走這些程序所在意的是嚴謹性,就好比為什麼不是一審定讞而是要三審、為什麼要有律師在場寫筆錄,都是為了讓案件有公平嚴謹的審判條件。我沒打算評論程序正義到底要到什麼程度,事實上這我也不熟。而量刑,很遺憾我國法律憑藉的是法官的自由心證,一個犯罪行為可以判有期徒刑到死刑,法律清楚規定嚴謹的行為要件來判斷犯罪者有沒有符合這項罪名,但在量刑上,法條隻字不提,法官靠自己的想像力跟道德觀來決定行為人應該受多重的處分,更有「傳聞證據」的適用空間(聽說犯罪者平常行為不檢點,好,判重一點)。
    有人在討論提到,台灣廢死不是不能,只是環境還不成熟。我的想法是,如果眼前的死刑犯不應該死而準備被槍決了,我該怎麼等環境成熟呢?很多公共議題有急迫性,當樂生院要被拆、破壞環境的工程已經開始興建,我們沒辦法有時間走正規程序或等環境成熟,而必須以最快的手段阻止,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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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對於死刑我是有一套自己大概的想法,我丟一段網路作家白色七號的滴咕:死刑並非暴力,而是多數人民賦予的公權力,我認為暴力是「以過當武力宣洩自身慾望或迫使某人做出某事」,以這個定義來檢視死刑, 即可發現天差地遠。死刑並非以暴制暴,而是建立一面堅實安全的牆,你不用力往那邊撞,就不會頭破血流;同樣道理,你不能自己跑去撞牆後,還責怪為什麼這面牆要存在。(大白:http://www.wretch.cc/digu/white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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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雖然我支持去撞那面強的人去死,但死刑被誣賴也有可能有以下的情況:

      我們都知道先姦後殺只有死刑,但如果我強姦了一個正妹,在殺了她以後,放我仇人的陰毛在正妹屍體的陰部,這樣子便有了假證據。

      而我的仇人將會難過的被槍決,我則可以一邊回憶做愛的過程,一邊痛快仇人的死去。

      也因此我支持死刑的存在,那面牆應該建的堅固且具破壞力,但不應該有無辜的人被丟去撞牆。不應該有任何無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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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抱歉在補幾句:我更注重的是「不該有無辜者」」被關{青春、人生所該經歷}或被槍決{生命}所失去的同樣永遠都拿不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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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說不定「現在的國家大多是民族國家」這個事實並不是因為民族或文化有什麼特別的值得維持的繫絆價值,而只是因為大多數的人傾向於生活在離自己出生地不遠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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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此外,社會組「學者」當然會大聲呼籲重視文化價值,因為他們就是文化價值被重視之後的既得利益者。在這種地方相信學者說的話,就像相信健康食品廣告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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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DUST:
    俺的意思是,咱們活生生經歷過的這些經驗,這些支撐咱現在有民族意識的東西,其實是漢文化的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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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傾向生活在離自己出生地不遠處」豈不是因為該地有自己所傾向的社會?而社會差異來自文化不同,文化則源自於人,而有相同文化者不外乎居住在同一地區的人亦或同一族群,或稱民族。人生活離不開其他人,僅就環境而言似乎有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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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搶救國文教育聯盟近日指出,國文教育不斷「去菁存蕪」,甚至對《論語》的重視不如外國人,彷彿在進行小文革一般。並聲稱學生若不唸古文,乾脆把孔子讓給韓國人算了。

    我同意搶救國文教育聯盟對社會上語言誤用之憂心,中文是我們從事溝通的主要媒介,若語意不清、用字遣詞不嚴謹,很容易造成誤解與溝通困難。但我認為,這正是國文教育過於強調古文所造成的問題,當學生對艱澀難懂、一字多義的古文產生學習排斥感,學生學習態度轉為「硬背死記」,是如何讓學生對國文產生樂趣?

    並且,國文教育的古文訓練究竟能對學生有多少言語上的幫助?輕白話重古文的教育方針本來就是在犧牲學生學習溝通的機會,論及邏輯能力、說話技巧、論述方式、用字用詞的精確性,現在與過去的國文教育幾乎都沒有提及,搶救國文教育聯盟完全搞錯了方向。

    我不欲談中國文化思想究竟有多重要,不過很清楚的問題是,中國文化思想的學習與語言學習綁在一起,以古文學習中國文化、並且輕視學生真正日常使用的白話文,只是造成學生語言能力越來越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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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阿崩:

    我同意現代文化(或者說真實經驗)是傳統文化的亞種,所以你的主張是「傳統文化如果在教育上不死板板,它是重要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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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給機:

    我整理一下你對死刑的意見:

    1、死刑並非野蠻或不合理的,死刑是民主機制下的正當公權力,所以死刑合理。

    2、不過,死刑存在,不應該有誤判發生,同樣的,任何刑罰都不應該有誤判發生,而非只有死刑。

    3、支持死刑。


    根據這些條件,我也許可以導出,如果一個社會經由民主機制同意讓「所有犯罪(偷拐搶騙、燒殺擄掠)」都處以死刑,那麼這個制度會是合理的,並且如果誤判問題被解決,你會同意這種制度。

    這個推論我想說的是,廢死論者會討論刑罰的適當性,剝奪生命的刑罰是不是正義(一分不多、一分不少)的?這個問題的判斷不全來自「民主機制」的認許,甚至在許多時候,民主沒辦法反應真實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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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第一二點你替我的歸納的沒有誤差。第三點的「支持死刑」我的確是這麼認為,但我倒不至於認為所有犯罪都該被槍決。這點是我沒有講清楚:我認為好比先姦後殺、殺了好幾個人{或是搶劫殺人、詐領保險金殺人}等,這些人不論是基於防範立場,亦或是受害者家屬的怒氣發洩、對於犯罪者本身的處罰等,我認為死刑對於這些把身外之物看的比他人生命中要者而言,並無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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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DUST:
    俺主張的是:民族意識是重要的,而最能有效撐起咱民族意識的應該就是咱共同的文化經驗(也就是對這塊亞種中國文化的共同經驗),所以它也是重要的。

    而傳統中國文化的重要性俺其實沒有特地提到,不過俺的立場是,如果它對咱們對咱週圍的亞種中國文化的認同有正面的影響力的話,那它也該被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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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阿崩:

    我相信傳統中國文化沒有那種影響力,你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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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給機:

    你提到"把身外之物看得比他人性命還重",這是你主張死刑的適用範圍嗎?好比說,一個殺人魔亂殺人,或者基於私人怨恨而殺人,你不覺得應該處以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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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DUST:

      看情形。

      殺人魔亂殺人的可能性很多,在《上帝的黑名單》一書中有不少殺人魔送終很多人的性命,但他們並沒有被槍決,因為"他們有病"真正的精神病患者。基於他們有病\可能不知道自己在作什麼這幾點而言,我認為不需要執行槍決。

      而你所說的基於私人恩怨這點,很抱歉我不能評斷。如果我媽被殺不是出於意外,我只要有能力一定會向犯人報復{而且手段可能很兇殘}←不論是別人或者我自己都很難在那種情況下保持理性。我無實在從評論。{他們殺人不是為了利益,那麼該被槍決嗎?我的私心告訴我不需要,就公理而言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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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給機:

    吽,你竟然看18禁的書,你好色。

    我國現行的法律上,義憤殺人、精神病患殺人通常都不會被判死刑,甚至還有機會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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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古文的價值不在它的文法而在它的思想。如果比起文言文白話文更容易被學生理解,上翻譯文章或是學者的解說文其實也無妨。但文言文的特色在於古今釋義可能有所不同,每一個人對於同一句同一字都可能有不同的解釋。但這項特點對於不夠成熟的學生甚至老師都可能造成負擔,公認確切的白話翻譯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只是少了一些彈性。
      太多人都弄錯了,把陳腐的傳統制度當成傳統文化的核心,卻不能看到那些制度背後的意義。比如說「尊師重道」,你看,究竟是「尊師」還是「重道」呢?「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者也。」無道之師,怎麼又有尊重的道理呢?「中學為體,西學為用」,很多人把西方的一套掛在嘴邊,卻又不肯拿中國古文思想來思考,一昧的排斥,這樣不也是一種不願挑戰權威嗎?怎麼樣能把舊制度的善意保存,把不合於現代的部份抽換成合理的才是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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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Br.昌:

    古文思想有一些不錯的東西,我同意大概有。但是:

    1、那些思想是什麼突破性觀點(只有它有)嗎?如果沒有,為什麼不能由其他管道入手?現代思想是否真得那麼貧乏?好比,為什麼企業管理要看孫子兵法,而不看第五項修練或杜拉克的書?

    2、如果解讀歧異確實存在,這樣的知識對學生學習道理有什麼幫助?任何一個解讀版本都可能是假的,孔子說了一句話然後被亂解釋,這個亂解釋的東西應該被學生學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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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我的概念是:古文思想是一種基礎,就像是蓋房子要打地基一樣,其他的知識、想法、概念構築於其上。如果能有好的基礎,不就不怕作學問走偏,也不怕科學家做研究做到變成滅世大魔王。
      古文還有個好處,就是古今對照。當現代的跟古代的放在一起看,就不難知道什麼是亙古不變的,得出的才是比較接近「核心」的東西。
      孰假孰真:不合理者為假,合理者為真。「格物致知」四字在維基上的解法十數種,而明代統計有數十種,又是孰假孰真?我的期望是讓已經了解「核心」價值的人能來對文字有更彈性更貼近時代的解釋,但「亂解釋」是可能發生的,所以我說「對於不夠成熟的學生甚至老師都可能造成負擔,公認確切的白話翻譯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只是少了一些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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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DUST:
    嘛...其實俺也覺得中國傳統文化的影響力「沒那麼大」,但有一點倒還說得過去,而那一點點也是俺會支持它存在的唯一原因。

    另外,討論古文是否有突破性的觀點似乎有點怪?汝想說的是那些「迥異於當前的主流價值觀的古老見解」嗎?不知道為什麼俺覺得DUST有在歧視中國文言文的意味……就算在現在來看已經沒有「突破性」郝惹,西方許多經典著作似乎也是難逃這個非難,何況它們平平都是古早就提出而延燒到現在的觀點,就算西方的可能講得比較清楚完整,但那也不構成我們該否認掉中國古代文化思想的原因吧?

    解讀歧異方面,俺以為那是有助於多元並進的,西方似乎也是一樣的情況吧?例如說從亞當.斯密以降自由主義的經濟學說的發展不就是如此嗎?雖然西方不會太強調要根基於典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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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阿崩:

    我說的「突破性觀點」,是指那個觀點在現代人學習時會感到它「很有見地」,並且是其他知識所無法提供的。這個判準無關主流價值觀。如果其他知識可以提供類似甚至更好的東西,那個古代的思想點子在學生「學習道理」上就沒有學習的必要性。

    我同時同意西方經典著作一樣會有類似的問題。所以我不會認為在現代思想比較好的前提下,為了學習道理而應該回去讀早期的經典著作。

    我對歧義的質疑是,那些道理思想的價值奠基在「古人說出很有道理的話」,如果我們可以擅自解讀那些話而無法清楚掌握說話者的本意,這種道理就喪失了依附古人的權威性。

    我們傳統在學習這些知識理論,都涵蓋了古人權威性這點,而非僅僅只有「道理」本身。如果好的道理就值得學習,其實就不必追求古人說話的真意,而只要那句話可能是指什麼「好的、有道理的意思」,通通都能灌輸給學生。若思想道理的學習可以是後者,我就對歧義問題沒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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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Br.昌:

    我重新思考了你的論點,我目前同意你所說的,亙古不變的道理也許真得是一種「核心知識」。不過,我們的教育真得有過濾出那些亙古不變的道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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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刺青應該被列為「警察、軍人、老師」等似乎「很正面」的職業之禁止事項嗎?我認為不應該。

      我大部分所得知的理由是:這樣會造成社會大眾觀感負面,因為這些職業具有代表性,所以得保持良好形象。

      在我的認知裡,刺青是一種如同藝術般存在,就好比髮藝、畫畫或其他領域等,可以不喜歡或觀感負面,但沒有資格去禁止別人這麼做,尤其「社會大眾觀感負面」這種理由,在我眼裡充其量是一種多數暴力的變相嗆聲,何況多數決不用於個人事務,全世界的人都叫我捐錢給弱勢族群,不代表我就得這麼做。

      刺青或許有人會看了不喜歡,加上某種比例的黑道份子會以此來宣示自己的「大尾」,但刺青實際上並不傷害別人,就好比藍白拖雖然不是什麼好看的鞋子(我認為啦,若你愛自動換成你討厭的東西就好),但並不應該被禁止。刺青並不傷害或干擾他人,所以基於這點,它並不應該被特定行業給禁止。



      我阿姨是個很開放的人,她目前沒有小孩,她曾說:「如果我的小孩以後要去刺青,我就讓他去刺不會檔,只是會告訴他老了會皺,以後也未必還很喜歡,只要他0K我就都沒意見。」我很喜歡這種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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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給機:

    思考老師、軍人、警察是否可以刺青我有兩個焦點:法律的、道德或品味的。

    我完全同意法律不應該禁止他們刺青。但如果我們談的像是:「老師刺青是否犯了道德上或品味上的錯?(補充一下,品味上的錯,我指的是品味的優劣問題,比起"品味上該不該",它更接近"品味上是優是劣"的意思)」就不那麼單純。

    道德判斷可以取決於多數、取決於文化、取決於正不正當,品味判斷也差不多是這樣,好比「老師要以身作則」就是一個道德訴求,但有人認為專業教學是一回事、真實人格是一回事,像我就覺得犯罪者一樣能當老師,甚至可以去教公民課。

    你覺得刺青是藝術,但許多社會觀感並不那麼認為(比如刺龍刺虎很醜、鬼怪本身就很嚇人、讓人跟流氓有符號上的聯想等等),當"不應該刺青"是一個道德或品味訴求時,你可能要有更充分的理由才能說服別人:「刺青不應該受到道德(或品味)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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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尊師重道是否應該存在?我誠心的發問。

      若要存在,有哪些論點可以支持?若要反對,有哪些論點可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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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給機:

    這件事前陣子剛好湯匙跟阿尿有討論到,可參考:

    http://phiphicake.blogspot.com/2010/05/blog-post_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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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近期我再打一篇錶體罰的文章,目前我手上有不少論點足以支撐我文章主體。但如果你門有更好的支持、反對體罰論點,我希望你們可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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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論點,觸目驚心:
    http://crowpost.why3s.tw/WP/wordpress-mu/2010/08/26/%e4%b8%ad%e5%9f%8e%e5%9c%8b%e5%b0%8f%e9%ab%94%e7%bd%b0%e4%ba%8b%e4%bb%b6%e4%b8%89%e5%b9%b4%e5%9b%9e%e9%a1%a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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