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6日 星期三

阿崩的非戰之罪


五二三阿崩主持烏鴉邦的討論會,主題談「同理心」;阿崩主張,每件事都會有背後的環境因素,因此若有人做了讓人討厭的事,錯不在他。類似的思維在至少在心理學是常見的,因為許多證據或現象顯示,人的行為有其複雜的成因、人的自由意志並不如我們所想像得那麼強。

「錯不在他」另一個意思是「不應該譴責他」。「譴責」通常蘊含了「自由意志」,只有當一個人擁有自由意志時,我們才能合理地對他咎責。「自由意志」讓人的「行為選擇」有彈性,例如你可以在A、B、C之間任意選擇一個,而不會有哪一個對你來說(意志上)「比較難下手」或「充滿誘惑或欲求」,這種情況我就能說你在這件選擇上擁有相當程度的自由意志。因此,在擁有自由意志的前提下,當你選擇了比較壞的那個(好比故意侵害別人),你就會受到相應的責難。

當人的某樣行為無關意志(例如物理因素、意外因素導致沒有選擇性),或者涉及的各種選項未被行為人完全掌握(例如沒想到有其他更好的選擇),譴責正當性亦不會成立,所以自由意志的有無,並非是譴責的唯一判準。

雖然,心理學上有好理由相信人的意志行為「在許多時候」並不那麼自由,像是從眾現象、群眾的政治性說服、角色情境(金巴多的監獄實驗)、內隱心理(意志力或思考力的控制會有不同的結果)。但,這不意味著我們有好理由相信人「毫無」自由意志,以至於不該受到任何譴責(沒有對意志選擇的譴責空間)。

當然,決定論是一個合乎邏輯的可能立場;如果主張決定論,那意味著我們(至少就以往的標準而言)無法對任何人咎責,雖然這沒什麼大不了,因為我們仍然可能有好理由支持譴責系統繼續運作:「維持社會秩序,犧牲某些被決定的人。」如果決定論為真,比起那種很可能動亂(因為我的行為是被決定的,所以我做什麼事都不必受到約束)的決定論世界,這種秩序說的決定論世界應該是唯一理想的路徑。

阿崩若認為人不該受到譴責,那至少必須說服人相信「人毫無意志」、這是一個決定論的世界。然而,這是困難的,目前在證明人的意志自由問題只有心理學家有進展,哲學家的辯論只是沒有人能建構出好的對自由意志的說明,造成決定論似乎比較受到哲學家的青睞。

依照心理學的研究,我們挺多能說明人的意志「不那麼自由」、意志選擇的背後可能有很多重大干擾的因素存在,雖然這可以讓人的責任比起以往理解得更輕,但不至於到「免責」的程度。

我們討論「社會結構」,談的就是行為背後的原因,這是為了掌握正確的問題解決與理解途徑,而非著眼於第一線的那個行為人,這當然也有分散責任的意味在(或更精準地說,這才是正確的責任分配)。「社會結構」往往會扮演「主因」的角色,所以我們會批判它,而無視行為人的部分;但我們還不至於有能力宣稱,行為人在事件的造成上毫無影響,以至於不需負責。(DUST,2010/05/26)

5 則留言:

  1. 當俺提出類似「人毫無意志」的觀點時,或許的確有點不妥。或許俺該換一種方式來表達俺的想法:社會為他們建構了一條阻力最小的路,無論他們找不找得到其他條路,對他們而言,選擇那條路則是最理性的行為。

    再者,價值觀的歧異也是一個重點,較大的群體以他們的價值觀與蠻力(?)去支配較小的群體,以強迫而非共識逼迫較小的群體接受其價值觀,或許什麼公理正義的會被放大解釋,但那些充其量也不過就是「很容易被人所接受的價值觀」,對沒接觸過的人而言一樣是沒有意義的。

    也許教育的功能之一即是這些將價值觀統合,但是,在它無法完善的達成它的功能時,俺認為大眾不應該擅自以自身的價值觀以及暴力(俺在這不想使用公權力這個詞)去干涉擁有和自己不同價值觀的人而且還理直氣壯地認為這麼做是天經地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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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阿崩:

    我猜你是不是要說:

    「社會有一套文化價值觀,它決定了所有人"正常"的生活方式跟價值途徑。」、「並且,有少數人並不那麼做,他們違背"正常"。」?

    如果是的話,我猜你談的是少數群體被多數群體的暴力侵害,這是個不尊重多元、不尊重弱勢價值的社會。你會議中提的「惹人厭」的言論或行為或許就是你現在說的"少數人",但多數暴力的現象為什麼有辦法說明少數人不應該受到譴責(沒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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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DUST:

    在不同的價值體系中,是非判斷的標準也不一,也就是對或錯並不是客觀存在的概念。如果在每一套價值觀都具有對等的立場的前提之下,其中之一的是非判準不應該有資格強加在另一者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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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DUST:

    我想你對於哲學界對於自由意志問題的立場的描述是錯的。根據去年對英語世界哲學家的調查,相信人在決定論之下依然有自由意志的哲學家約有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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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阿尿:

    決定論下的自由意志跟我說的自由意志不一樣啊。我說的自由意志並不相容於決定論,一個屬於我說的自由意志的信仰者可能會這樣宣稱:「我相信決定論的確在描述世界上很大程度是對的,但它就是少了一樣東西,那樣東西是真正的自由意志。真正的自由意志不被決定論的因果關係決定,而那些談決定論下的自由意制存在的人,其實談的是被決定論因果關係決定的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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